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学习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建立完善中小学生校服(以下统称“校服”)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校服管理,充分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校服管理水平,确保校服质量安全,根据教育部及有关部委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提高站位1.加强校服规范管理,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现实需要,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提高站位,牢固树立“看北京首先要从上看”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校服监管机制,促进校服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努力实现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二、严格履行职责2.校服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程序公开、严格标准、学生自愿”的原则,建立教育行政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工协作、联合监管工作机制。3.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全市校服工作,制定校服工作有关政策,规范指导、监督协调区教育行政部门校服日常管理工作,加强与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动。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快速处理校服登记事务,节省时间和精力!吉林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

各地各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校服采购模式:一是校服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采购确定供货企业模式;二是校服选用组织自主评定确定供货企业模式;三是校服选用组织确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货企业模式。具体可参考《浙江省中小学生校服采购流程指引》(见附件)。使用财政资金或公益资金进行校服采购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鼓励利用数字化和信息化手段加强校服管理,加强对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支撑,畅通诉求反映渠道,有效保障学生家长全程参与。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采用电子商务平台做好校服的购买、配送和评价工作,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服务质量,但不得向家长收取平台服务费用。六、严格质量监管校服供应和验收要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选用采购的校服应当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各地各校在接收校服时,应当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即在供货企业送检基础上,由采购单位随机抽样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相关送检费用不得强制向学生家长收取;按要求保留校服样品。福建中小学校服备案系统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有效提升校服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值得拥有!

所有家长表决意见及结果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公开。3.组建选用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与社会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少于80%,原则上用平均数方式确定每个班级家长数量。学校管理人员可作为召集人,负责选用采购组织管理工作。选用组织自主决策,民主协商,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决策,确定校服采购模式、展示环节、评定标准等,形成更加详细的选用采购工作方案。选用组织会议须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家长公开。4.发布采购需求。经选用组织审议通过的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采取采购平台、教育网站、学校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公开发布,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5.确定供货企业。由学生、教师、家长共同组成评定组织,评定组织人数不得少于学校在校生总数的30%,其中学生和家长不少于评定组织总人数的80%。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对通过审查的企业进行样品展示、方案说明,展示校服质量、报价、售后等相关事宜。由评定组织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对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七、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由与供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八、校服费用收取支付校服费用的收支,一是按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专款。不得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不得委托家长会代收校服费用,并应及时公开校服费用收支情况。二是由家长自行向供货企业支付。九、校服检查验收过程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批量发货前随机抽样或日常零星购买抽样的方式,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各抽取3套(件)留样封存。 校服管理软件,轻松应对校服管理中的大小事务,让管理无后顾之忧!

二、规范校服选用学校承担校服选用主体责任,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学校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按照“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选用需求,包括种类、款式、套(件)数、价格区间等。按照自愿原则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经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采购。学校应建立以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低于80%。校服选用采购确保公开、透明,教育行政部门要全程进行监督。选择统一着装的学校要认真落实“学生(家长)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更的应征得半数以上学生家长同意。校服选用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一般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选用,毕业年级不得组织选用校服。三、加强采购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对采购单位的工作指导,加强校服采购工作的监管。 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平台,高效处理校服信息,优化学校管理资源!浙江学校校服信息管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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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为扎实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和清廉学校建设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在校服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生校服(含幼儿园园服,以下简称“校服”)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职责分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协调推进本地区校服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校服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具体职责,对校服选用采购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监督。协同市场监管部门不定期开展校服质量监督抽查,确保校服供应安全有序。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校服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依法查处生产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市场上发现的销售不合格产品的销售单位,及时公布抽查、查处结果并向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中小学校承担校服选用采购管理的主体责任。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建立健全校服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吉林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服保障政策一、政策目的为贯彻教育公平理念,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确保所有学生平等享有校园生活的基本条件,特制定本政策。该政策旨在通过校服费用减免措施,帮助困难学生自信融入校园,避免因经济原因影响学业参与。二、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本校在籍学生中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者,涵盖夏装、春秋装及冬装校服(如有)的申请、审核与实施全流程。三、减免对象(一)减免对象学生需提供有效证明,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持民政部门核发的《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供养人员:含未成年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供养证明。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证》或相关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