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七、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由与供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八、校服费用收取支付校服费用的收支,一是按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专款。不得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不得委托家长会代收校服费用,并应及时公开校服费用收支情况。二是由家长自行向供货企业支付。九、校服检查验收过程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批量发货前随机抽样或日常零星购买抽样的方式,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各抽取3套(件)留样封存。 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校服管理效率,减轻老师工作负担!广东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不向家长收取平台服务费用。(四)规范收费管理。家长购买模式原则上按代收费管理执行,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规定,坚持非营利和自愿原则代收校服费用,可由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校服费按代收费管理,收取的校服费使用往来票据,代收费用由全部划转供货企业,不得计入收入或截留、挪用、挤占,不得营利或收取各种形式返佣;不得委托家长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代收取校服费用;也可采取由家长自行向供货企业支付购买的方式。市场购买模式按照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校服选用采购办法采购,由家长自行完成购买,并按相关约定进行费用支付。财政支付模式的地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校服采购工作。四、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服务保障(一)加强日常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指导和监督,对不按规范流程进行校服选购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并责令整改。及时反映有关校服质量问题线索。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所属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并定期向所辖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供货企业名单,明确不得向其采购校服。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 重庆学校校服软件研发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系统,全面管理校服信息,保障校服采购、发放等环节顺利!

一)自主确定企业模式1.选用组织制订校服采购方案、采购信息,在专业采购平台、网站、学校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公告发布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2.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从中筛选出不少于3家企业。3.选用组织通知筛选出的企业,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评比。4.选用组织制作投票卡,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现场投票确定供货企业。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二)家长投票确定企业模式1.选用组织制订校服采购方案、采购信息,在专业采购平台、网站、学校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公告发布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2.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从中筛选出不少于3家企业。3.选用组织通知筛选出的企业,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提交。选用组织制作家长投票资料。4.将制作好的投票资料给所有同意购买校服的家长进行投票,票数**者确定为供货企业。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采用该模式的,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中层管理负责人、纪检负责人和班主任组成的监督组,负责全程监督。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评规字〔2023〕1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工程”有关部署要求,纵深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切实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充分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巩固“三个专项整治”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和人民更加满意的学校育人环境,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生校服(含幼儿园园服,以下简称校服)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站位,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校服规范管理,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勤廉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现实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校服监管机制。学校校服软件研发,不断探索新技术,为校服管理带来更多可能!

GB31701-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等和地方标准,坚决杜绝劣质校服流入校园。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三、信息公开透明,规范选购行为(一)明确采购主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要起和引导作用,建立健全采购信息公开制度,不管什么选用模式,均以为采购主体,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管理,以家长和学生作为校服选用的主要参与者,切实做好校服征订意愿搜集工作,充分体现学生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严格规范和监督校服选用过程。成立由管理人员、教师、家长或家委会、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负责评分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低于80%。(二)明确选用模式。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总结工作经验,创新符合本地实际的校服管理工作方法,确保校服选用和采购严格规范有序。校服选用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家长购买模式。包括校服选用自主评定确定供应商,或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也可采取“多校联合、一校为主”的方式开展校服招标采购。校服选用确定校服款式后市场自由生产和购销模式。二是市场购买模式。以市或县区为整体,实现一市(县)一款或一市(县)多款。 校服管理软件,轻松应对校服管理中的大小事务,让管理无后顾之忧!贵州校服管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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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构建人民放心的校服选用管理制度。二、规范校服选购全过程管理1.严格执行标准。校服选用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采购合同中必须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2.坚持自愿原则。校服选用采购坚持学校自愿开展、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的原则。学校组织开展校服选用要深入论证,并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校服选购方案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校服,允许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3.明确选用模式。校服选用采购主要有三种模式:校服选用组织(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家长、学生、社会等组成)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鼓励采取“多校联合、一校为主”的方式开展校服招标采购;校服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供应商;校服选用组织组织所有同意购买校服的家长投票确定供应商。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选择其中一种模式,具体按照《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见附件1)实施。4.加强采购管理。 广东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服保障政策一、政策目的为贯彻教育公平理念,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确保所有学生平等享有校园生活的基本条件,特制定本政策。该政策旨在通过校服费用减免措施,帮助困难学生自信融入校园,避免因经济原因影响学业参与。二、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本校在籍学生中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者,涵盖夏装、春秋装及冬装校服(如有)的申请、审核与实施全流程。三、减免对象(一)减免对象学生需提供有效证明,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持民政部门核发的《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供养人员:含未成年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供养证明。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证》或相关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