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根据有关部门、学校等单位反馈的情况,对诚实守信、质量优良、信誉良好、满意度高的校服供货企业纳入“红榜”并公开发布,供学校、学生及家长选购校服时优先选择。教育厅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查结果,建立校服供货企业“黑名单”制度,将连续两年抽检强制性标准不合格的校服供货企业列入“黑名单”,三年内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不得向其采购校服。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区校服供货企业“红榜”和“黑名单”制度。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建立校服供货企业和校服面料供货企业“红榜”和“黑名单”制度。(六)严肃责任追究。各地各校要将校服选购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选购单位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对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收取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幼儿园园服管理参照此实施意见执行。高等学校原则上不统一选购校服,对特殊院校及专业,如医学专业、警校、飞行学院等,需统一专业服装或制服的,参照此实施意见执行。 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界面友好,操作便捷,老师上手快,管理更轻松!新疆学校校服登记管理系统

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供货企业。规模较小的学校可以由所有相关家长投票,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由评定组织投票,也可以采用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的方式按规范流程确定供货企业。上述工作环节要形成会议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公开。6.公示采购结果。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向所有相关家长公示采购结果,包括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公示渠道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7.签订采购合同。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校服纳入代收费项目的地区,学校设置代收代付专款专户,专款**,并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8.校服检查验收。坚持执行“双送检”制度,按照合同约定,对同一批次校服实行两次检测,在校服生产前对面料抽样进行送检,检验合格后再生产;校服生产完成后对成品再次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再使用。重点查验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宁夏学校校服信息管理软件校服软件定制,满足学校个性化需求,打造专属的校服管理系统,超实用!

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是本校校服选购管理工作的主体,负责本校校服选用采购的实施,制定本校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细则,充分发挥校服德育美育作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责任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部门联动的监管保障工作机制,对校服选用采购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和省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地区中小学生校服选购管理办法,建立校服评议、采购信息公开、“黑名单”及合同备案等制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生产、销售环节校服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联合教育部门每年定期开展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有条件的联合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督促、校服生产企业、销售商等共同做好校服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通过行业自律保障校服品质。二、加强领导,规范选购管理(一)坚持自愿原则。校服承载重要育人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统一着装上学。在校服选购工作中,坚持“两个自愿”原则。遵循自愿开展原则,要开展深入论证,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方可选用或更换校服。如确定选用校服,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和家长遵循自愿购买原则。
按照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校服选用采购办法采购,并按采购合同约定进行费用支付。使用财政资金采购校服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职责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滥用行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地市场,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四、落实监管责任各地各校要将校服选购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学校、相关教育部门和机构工作人员在校服选用和采购过程中,要履行职责,严禁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等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学校进行校服采购时,合同必须标明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严禁不按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的行为。实行“明标识”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明确相关要求,校服应具备成衣合格标识。 中小学校服登记管理软件,严谨登记,精细管理,校服事务轻松搞定!

确保采购校服与合同约定完全一致。建立留样封存制度,每批次产品由选购单位随机抽取不少于2套/件留样,并封存1年。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即企业和采购单位均抽取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机构检验)。9.做好售后服务。供货企业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对存在安全风险、质量缺陷的产品和学生合理化需求,及时提供维修、退换、召回等服务。10.实行备案制度。选购单位在校服选购前后均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环节相关资料全部留档备查,鼓励通过信息化方式进行归档管理。(二)严格执行生产采购标准校服生产企业、学校应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和选购校服。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地区、企业和学校可依据相关标准提高指标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应切实承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加强原材料进货的质量控制,要求面料供应商提供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对生产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对于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不得出厂销售。。学校校服软件研发,不断探索新技术,为校服管理带来更多可能!云南校服登记管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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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设计理念、款式、颜色、面料克重、制作工艺、历史价格、历史服务企业等)。各地各校必须依法依规,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校服选购。由学生家长自费购买校服的,严格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见附件)进行校服选购和费用收付。使用财政资金或公益资金进行校服采购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五、加强服务保障,强化监督问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职、违反程序进行校服选购的,要责令限期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对统一购买、接收校服的采购单位在接收校服时,未按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或对由供货企业直接供货至采购人未尽到提醒验货义务,导致学生购买到质量不合格校服产品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涉嫌滥用职权、收取回扣、等行为的,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依法严肃查处。要定期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通报辖区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及时反映有关校服质量问题线索。采购、选用单位发现校服质量问题,要时间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妥善处理。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新疆学校校服登记管理系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服保障政策一、政策目的为贯彻教育公平理念,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确保所有学生平等享有校园生活的基本条件,特制定本政策。该政策旨在通过校服费用减免措施,帮助困难学生自信融入校园,避免因经济原因影响学业参与。二、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本校在籍学生中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者,涵盖夏装、春秋装及冬装校服(如有)的申请、审核与实施全流程。三、减免对象(一)减免对象学生需提供有效证明,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持民政部门核发的《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供养人员:含未成年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供养证明。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证》或相关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