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站位,夯实各级责任,严格校服选购,不断提升校服管理水平,提高校服总体品质,努力构建师生满意、家长放心的校服选用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功能,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二、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校服选用相关要求,在校服招标文件、采购合同中明确校服执行标准,严禁采购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的校服。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三、规范校服选用秩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和管理要求,根据“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需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选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充分保证校服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各类学校要承担选用主体责任,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建立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家长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 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界面友好,操作便捷,老师上手快,管理更轻松!江西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要做好宣传引导,注重知识产权保护,防止学生家长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校服特色和学生合法权益。四、坚持自愿购买,规范选购流程校服承载重要育人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统一着装上学。选购校服的学校要切实承担校服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校服选用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在校服选购工作中,学校应深入论证,加强信息公开,积极吸收专业意见,征询家长意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要用好信息化手段加强校服管理,加强对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支撑,畅通诉求反映渠道,保障学生家长全程参与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大多数家长的意见,决定学校是否选用校服及采用何种模式选购校服。如确定选用校服,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坚持自愿购买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要加强校服采购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选购工作全流程各环节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校服选用采购应秉持“适宜、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坚决杜绝化、化现象。校服征订年级和套数应切实体现学生家长意愿,不得作限制规定。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减少家长重复支出。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逐步建立符合学校特质的校服档案。宁夏学校校服管理平台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为校服管理提供便捷的信息处理通道!

切实发挥校服校园文化建设和德育美育作用,使规范校服穿着成为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手段。鼓励选用礼服式校服的学校积极探索循环使用、回收利用的有效实现路径,努力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家庭开支,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习惯。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我省以往制定的相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各地各校落实本通知情况纳入有关考核评价。附件:江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2023年7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江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一、集体决策校服事项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系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各校应按照《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赣组字〔2022〕63号)要求,由学校党组织会议集体决策校服选用采购事项,在深入论证、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校服种类、款式、质量技术参数、价格区间等),并制定工作方案。学校党组织会议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二、征集家长采购意向将学校党组织会议决策的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向所有家长征求意见。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评规字〔2023〕1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工程”有关部署要求,纵深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切实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充分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巩固“三个专项整治”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和人民更加满意的学校育人环境,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生校服(含幼儿园园服,以下简称校服)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站位,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校服规范管理,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勤廉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现实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校服监管机制。引导规范着装各地各要制定校服穿着规范、明确管理要求。

2.选用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3.选用选派作为采购人,参与评标工作。4.招标结果报选用确认。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的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六、公示采购结果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应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七、签订采购合同和校服费用支付公示到期后,由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并向家长、社会公布。校服费用由学生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已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将校服费用纳入代收费项目的,也可由统一收取后转交供货企业,不得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并及时公开校服费用收支情况。不得委托家长会代收校服费用。八、校服检查验收及监督要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原质检总—9——10—局第178号令)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学校要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批量发货前随机抽样或日常零星购买抽样的方式,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 校服管理软件,有效提升校服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轻松管理校服!宁夏校服登记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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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皖教基〔2023〕6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皖教基〔2023〕6号)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重要意义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校服质量关系学生身体健康,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严格选购程序、标准,科学设计、使用校服,保证校服产品质量和安全,不断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向往,是维护切身利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当前,校服管理仍存在选购不够规范等问题,亟待健全和落实各项制度。各级教育行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校服管理,规范校服采购,提高校服管理水平,提升校服总体品质。 江西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服保障政策一、政策目的为贯彻教育公平理念,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确保所有学生平等享有校园生活的基本条件,特制定本政策。该政策旨在通过校服费用减免措施,帮助困难学生自信融入校园,避免因经济原因影响学业参与。二、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本校在籍学生中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者,涵盖夏装、春秋装及冬装校服(如有)的申请、审核与实施全流程。三、减免对象(一)减免对象学生需提供有效证明,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持民政部门核发的《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供养人员:含未成年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供养证明。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证》或相关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