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的实施。在校服选购工作中,坚持“两个自愿”原则。一是自愿开展。开展要深入论证,并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如选用校服,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二是学生自愿购买。允许学生按照所在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五、遵循适度要求校服选用采购应根据“适宜、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套数。征订校服类型和套数要切实体现学生家长意愿,坚决制止化、化现象。为避免学生家庭一次性开支过大,各种类型校服不宜集中征订。毕业年级不得采购校服。鼓励有条件的逐步建立符合特质的校服档案(内容包括设计理念、款式、颜色、面料克重、制作工艺、历史价格、历史服务企业等),款式一旦确定,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六、规范采购程序无论是学生家长自费购买校服,还是使用财政或其他公益采购校服,各地各都必须依法依规、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学生家长自费购买校服按《中小选用采购校服规范流程》(详见附件)进行。七、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检查,对不按规范流程进行校服选购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并责令整改。 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快速录入校服信息,提高校服管理的整体效率!广西校服备案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文件桂教规范〔2023〕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落实《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要求,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更好保障校服安全和品质,推进清廉和校园文化建设,促进中小学展、成长,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加强校服规范化管理,是落实以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站位,加强统筹管理,完善校服监管机制,促进校服管理服务质量持续提升。自治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由我厅基础教育处牵头,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负责校服管理日常工作。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明确校服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制订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采购信息公开、“黑名单”及合同备案等制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二、促进公平竞争各地要按照《中华反垄断法》、《财政部关于促进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河北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中小学校服登记管理软件,严谨登记,精细管理,校服事务轻松搞定!

5.考察供货企业。企业根据采购公告提供相关资料,选购单位对其资格性及资料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并做好深度调研。可实地考察校服生产企业资质、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夯实采购工作基础。为保证公正性、竞争性,参与企业不少于3家。6.确定供货企业。选购单位坚持“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按照确定的采购方式组织评审,确定供货企业。优先采用综合评分法,防止校服企业低于成本报价中标或为降低成本质量。建立样衣封存制度。邀请经考察符合条件的供货企业到指定地点或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进行样衣展示、说明。选购单位不得指定供货企业。7.签订供货合同。选购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与确定的供货企业签订合同,合同应包括执行标准、质量、价格、数量、品质鉴定、样衣封存、服务和违约等条款。家长付费购买校服的由学校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或校服选购组织签订校服采购合同。8.严格供应验收。校服供应和验收实行“台账”和“明标识”制度。供货企业提供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当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选购单位可依据T/SCZXXHQ001《校服(园服)采购与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模式确定后,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五、展示展评具体环节不论采用何种选用模式,均不得对参加展示展评的校服企业资格和评分标准等方面设置歧视性条件,如要求供货企业必须为本地企业,或要求企业在当地设厂、纳税等。(一)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供货企业模式。1.选用组织制定校服采购方案和采购信息,在专业采购平台、学校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学校公告栏、家校联系群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2.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等信息,并从中筛选出的2-3家企业。3.选用组织通知筛选出的2-3家企业,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评比。4.选用组织全体成员一人一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供货企业,得票数者为供货企业(供货企业得票数应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企业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供货企业)。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校服管理平台,连接学校、家长、供应商,构建校服管理新生态!

GB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等国家标准。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各地各校在校服采购过程中要按照国家标准严格查验,按要求保留校服样品,采购的校服必须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校服选用方式、流程等需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统一采购校服的地方,采购方案需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采购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财政部关于促进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废除本部门现有校服选用采购管理相关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和行政垄断等内容,不得滥用行力排除、限制公平竞争,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自由,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由学生家长自费购买的校服,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作为采购单位采购校服并强制购买。三、坚持自愿原则,规范工作流程各地要在坚持自愿原则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规范工作流程。一是以教育部门为管理主体。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校服工作的统筹管理,制定完善管理制度。 学校校服软件研发,紧跟科技潮流,为学校校服管理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四川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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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采购信息公开、“黑名单”及合同备案等制度,加强对校服选购工作的指导监督。不得滥用行力排除、限制公平竞争,不得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由学生家长自费购买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作为采购单位开展校服采购。二、规范校服采购(一)坚持“学生自愿购买”原则。鼓励并提倡中小学生统一着装上学。学校应深入论证、集体决策,并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如选用校服,须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校服征订前应发放“统一着装征求意见函”,原则上家长同意统一着装率需达到80%以上。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学生有特殊原因不愿购买校服的,可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予同意。(二)坚持“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学校应充分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长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套(件)数,提倡一校一款。校服设计制作应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和地方文化内涵,符合时代精神特征。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改变应通过书面方式征得80%以上学生家长同意。 广西校服备案平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服保障政策一、政策目的为贯彻教育公平理念,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确保所有学生平等享有校园生活的基本条件,特制定本政策。该政策旨在通过校服费用减免措施,帮助困难学生自信融入校园,避免因经济原因影响学业参与。二、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本校在籍学生中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者,涵盖夏装、春秋装及冬装校服(如有)的申请、审核与实施全流程。三、减免对象(一)减免对象学生需提供有效证明,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持民政部门核发的《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供养人员:含未成年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供养证明。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证》或相关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