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自1995年以来,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校服工作,1999年底成立了北京市学生统一着装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学装中心)。2003年研制《北京市学生装管理办法》(京教办〔2003〕19号)确定全市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市教委成立由主管委领导任组长,有关处室及市学装中心有关人员组成的北京市学生统一着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学装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有关政策;市学装中心依据政策,管理协调相关工作。2014年,随着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市学装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学装办)设在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管理协调全市学生装工作。2015年,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市学装办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国家标准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要求,每年下发关于加强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强和促进全市中小学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确保校服品质与安全,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了我市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校服管理水平,强化校服品质保障。 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一站式解决校服登记难题,助力打造智慧校园!福建校服信息管理平台

二、规范校服选用学校承担校服选用主体责任,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学校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按照“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选用需求,包括种类、款式、套(件)数、价格区间等。按照自愿原则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经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采购。学校应建立以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低于80%。校服选用采购确保公开、透明,教育行政部门要全程进行监督。选择统一着装的学校要认真落实“学生(家长)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更的应征得半数以上学生家长同意。校服选用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一般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选用,毕业年级不得组织选用校服。三、加强采购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对采购单位的工作指导,加强校服采购工作的监管。 江苏学校校服登记管理软件校服管理系统,实现校服从采购到回收的全流程管理,让管理更高效便捷!

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定期向所在地质量监管部门及其所属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有关校服质量问题线索,并定期向所辖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供货企业名单,明确不得向其采购校服。一经发现采购校服质量问题,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妥善处理,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八、加强服务保障各地要加强统筹,指导区域内校服供货企业建立健全校服售后服务体系,为学生购买校服提供便利;要督导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校服企业,并作为是否续签合同及今后采购的评价参考;要采取多种措施对特殊困难学生实施校服费用减免,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校服;要用好信息化手段加强校服管理,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支撑,畅通学生家长全程参与表决渠道。九、引导规范着装各地各要制定校服穿着规范、明确管理要求。学生穿着校服应严谨、规范,不得敞胸露怀,衣着不整;校服应配套穿着,勤洗、勤换,保持干净整洁。要落实教育和引导学生规范着装工作,发挥校服校服文化建设和德育美育教育的作用。
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校和校服企业,并作为是否续签合同及今后采购评标的依据。推动采购绿色低碳认证标识的校服,积极探索校服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回收利用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探索建立校服信息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以及其他特殊家庭学生等的校服保障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减免校服费或无偿提供校服。对采取减免或无偿提供校服的,可由财政统一买单或纳入学生资助体系予以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向中小学生**配发校服,并优先配发给农村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学校或学生校服。定制校服软件,满足学校独特需求,让校服管理更具特色,更符合学校文化!

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要健全完善校服验收程序,建立质量验收台帐,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实行“双送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指派的专门机构应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由送检单位自行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实行“黑名单”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检验检测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按照我省年度部门联合监管计划开展中小学生校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将进行通报。学校不得向“黑名单”企业采购校服。五、做好服务保障各地要完善校服售后服务渠道,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采购单位应要求校服供货企业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校服服务体系,提供相对固定的购买渠道,备足货源,方便学生家长及时购买、调换。要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让校服信息管理跟上信息化时代步伐!北京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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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皖教基〔2023〕6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皖教基〔2023〕6号)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重要意义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校服质量关系学生身体健康,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严格选购程序、标准,科学设计、使用校服,保证校服产品质量和安全,不断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向往,是维护切身利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当前,校服管理仍存在选购不够规范等问题,亟待健全和落实各项制度。各级教育行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校服管理,规范校服采购,提高校服管理水平,提升校服总体品质。 福建校服信息管理平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服保障政策一、政策目的为贯彻教育公平理念,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确保所有学生平等享有校园生活的基本条件,特制定本政策。该政策旨在通过校服费用减免措施,帮助困难学生自信融入校园,避免因经济原因影响学业参与。二、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本校在籍学生中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者,涵盖夏装、春秋装及冬装校服(如有)的申请、审核与实施全流程。三、减免对象(一)减免对象学生需提供有效证明,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持民政部门核发的《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供养人员:含未成年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供养证明。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证》或相关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