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1701-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等和地方标准,坚决杜绝劣质校服流入校园。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三、信息公开透明,规范选购行为(一)明确采购主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要起和引导作用,建立健全采购信息公开制度,不管什么选用模式,均以为采购主体,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管理,以家长和学生作为校服选用的主要参与者,切实做好校服征订意愿搜集工作,充分体现学生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严格规范和监督校服选用过程。成立由管理人员、教师、家长或家委会、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负责评分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低于80%。(二)明确选用模式。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总结工作经验,创新符合本地实际的校服管理工作方法,确保校服选用和采购严格规范有序。校服选用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家长购买模式。包括校服选用自主评定确定供应商,或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也可采取“多校联合、一校为主”的方式开展校服招标采购。校服选用确定校服款式后市场自由生产和购销模式。二是市场购买模式。以市或县区为整体,实现一市(县)一款或一市(县)多款。 校服备案平台,规范备案流程,确保校服备案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湖南校服备案系统

对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学校在校服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别进行了梳理细化。有利于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新格局。第三部分:强化选用管理。明确规定,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本意见制定本区校服管理和采购办法;中小学校要坚持自愿购买原则,加强校服选用。第四部分:规范采购流程。明确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区实际,依法制订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和统一采购合同。明确中小学校承担校服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校服选用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第五部分:严格质量监管。为确保校服安全与质量,提出校服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校服供应和验收应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校服问题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等。第六部分:强化联动协作。明确各区应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的部门联动机制,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第七部分:强化监督问责。明确对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校服生产企业等的监督问责内容。第八部分:加强服务保障。明确各区教育行政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校服供货企业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努力为学生购买校服提供便利。湖北校服备案系统用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轻松解决校服信息混乱、难管理的问题!

设立校服选用组织负责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校服质量监督抽查。制定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加强中小学生着装礼仪规范教育,充分发挥校服**校园文化建设和德育美育的作用。二、严格标准执行在校服选用采购过程中,要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当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等国家标准,其中羽绒类服装按《羽绒服装》(GB/T14272-2021)标准执行。校服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严禁不按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三、规范市场竞争**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破除校服管理领域行政性垄断。各地要加强对校服采购单位的指导监督,坚决杜绝、纠正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切实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采取地方保护。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校服质量安全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对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条件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每年按市(州)学校数5%以上比例开展监督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告监督抽查情况,督促不合格企业及时改正,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市)探索开展校服公证检验,相关经费由财政保障。(三)严格收费管理。学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教育收费政策规定,按实代收取校服费用,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或校服选购组织代收取校服费用。及时主动向学生、家长公开校服代收费情况。代收校服费由学校全部划转供货企业,不得计入学校收入或截留、挪用。严禁学校及其相关人员从中谋利。实行先服务后付费制度。“双送检”检验费用不得向家长收取。(四)加大关爱力度。鼓励校服供货企业对贫困学生、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家庭困难学生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积极引导有关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向学校捐赠校服。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地方向中小学生无偿配发校服。。五)建立“红榜”和“黑名单”制度。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智能分类校服信息,查找起来方便又快捷!

得票者确定为选定校服款式(实际投票人员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人员总数的80%,选定校服款式得票数应当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校服款式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校服款式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选定校服款式)。5.服装生产企业根据相关校服质量标准、选定款式生产和销售校服。6.家长在市场上自行购买。以上1—4个环节要求程序到位,材料齐全。六、公示采购结果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七、签订采购合同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采购合同应当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八、校服费用支付校服费用原则上由学生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九、校服检查验收学校要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批量发货前随机抽样或日常零星购买抽样的方式,重点查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各抽取2套(件)留样封存,作为必要时送检的样本。 校服管理系统,实现校服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提升管理质量!江西学校校服管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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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川教„2022‟39号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实施意见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提升校服管理水平,确保校服安全和品质,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一、提高思想认识指出,要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各环节。、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展示学生的风貌,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严格选购程序、标准,科学设计、使用校服,保证校服产品质量和安全,不断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向往,是维护利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对学生校服存在的校服质量不高、款式陈旧、含棉量少以及采购中的问题要有清醒认识,加强校服管理,严格校服选购。湖南校服备案系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服保障政策一、政策目的为贯彻教育公平理念,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确保所有学生平等享有校园生活的基本条件,特制定本政策。该政策旨在通过校服费用减免措施,帮助困难学生自信融入校园,避免因经济原因影响学业参与。二、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本校在籍学生中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者,涵盖夏装、春秋装及冬装校服(如有)的申请、审核与实施全流程。三、减免对象(一)减免对象学生需提供有效证明,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持民政部门核发的《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供养人员:含未成年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供养证明。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证》或相关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