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的实施。在校服选购工作中,坚持“两个自愿”原则。一是自愿开展。开展要深入论证,并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如选用校服,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二是学生自愿购买。允许学生按照所在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五、遵循适度要求校服选用采购应根据“适宜、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套数。征订校服类型和套数要切实体现学生家长意愿,坚决制止化、化现象。为避免学生家庭一次性开支过大,各种类型校服不宜集中征订。毕业年级不得采购校服。鼓励有条件的逐步建立符合特质的校服档案(内容包括设计理念、款式、颜色、面料克重、制作工艺、历史价格、历史服务企业等),款式一旦确定,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六、规范采购程序无论是学生家长自费购买校服,还是使用财政或其他公益采购校服,各地各都必须依法依规、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学生家长自费购买校服按《中小选用采购校服规范流程》(详见附件)进行。七、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检查,对不按规范流程进行校服选购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并责令整改。 校服备案平台,规范备案流程,确保校服备案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重庆学校校服登记管理系统

三)控制校服套数稳定款式校服选购应根据“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长经济承受能力,按照决策程序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套(件)数。校服款式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经常性为学生订购校服,中小学生选购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三年,毕业年级原则上不组织校服选购工作。寒冷地区,可结合实际选用冬装校服。(四)挖掘特色设计制作校服校服设计制作应坚持“安全舒适、经济实用、美观简洁”原则,深入挖掘地方文化内涵和学校办学底蕴,符合时代精神特征,传承民族文化;应适应不同季节,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年龄特点,充分考虑学生在校学习、体育运动等需要。推进校服创新发展,加强校服面料、功能、式样研发,开展校服遴选、研讨、设计大赛等活动,组织专业人员或学生设计校服式样。四、落实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生校服涉及环节多,各地应建立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积极主动作为,明确校服管理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加强组织协调,认真研究和解决校服管理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着力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和校服品质。。二)严格监督检查。海南校服信息管理软件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快速登记,准确统计,校服信息一目了然!

评定组进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得票者确定为供货企业。(投票人员数应不低于评定组人员总数的90%,供货企业得票数应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企业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供货企业)。以上5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二)选用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模式。1.选用和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注意事项、质量要求、价格区间、服务要求等事项,并由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2.选用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3.选用选派作为招标人,参与评审工作。4.招标结果报选用确认。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三)“多校联合、一校为主”的模式。可选取前述两种模式中任一种流程来确定供货企业。(四)校服选用确定校服款式后市场自由生产和购销模式。按照流程确定本校校服款式后,各服装生产企业可根据相关标准、款式制作和销售校服。家长根据需要自行在市场上购买。六、公示校服选购结果评选结束后。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生产、销售环节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严格依法做好整改、处罚、复查等后处理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供货企业,采购单位3年内不得将其纳入本地区校服供货单位。各地要加强统筹,指导校服供货企业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为学生购买校服提供便利;督导学校建立评价反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反馈校服供货企业,并作为是否续签合同及今后采购的评价参考。要采取多种措施对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家庭困难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提供校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向中小学生无偿配发校服,并优先配发给农村地区中小学生。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校服,让更多的学生能够穿着校服。六、规范校服穿着,发挥育人功能各地各校要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和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校服德育载体、管理抓手作用。学校要落实引导学生爱惜校服、规范着装的教育职责,把爱惜校服、规范着装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有机融入中小学生良好行为规范和礼仪常规养成教育。启迪培养中小学生社会成员意识、集体主义精神和组织纪律观念。校服备案系统,严格保密备案数据,为校服管理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促进校服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省教育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全省校服分工协作、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省教育厅明确由省教育评估监测研究院具体负责监督指导全省学校校服日常管理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产、销售环节校服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明确校服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依据本通知制定规范校服管理实施办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职责,建立健全选购信息公开、“黑名单”及合同备案等制度,监督指导本区域内选用校服的学校制定校服选用采购办法(工作流程)并抓好工作落实。强化由教育部门牵头的部门联动机制建设,每年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督促学校、校服生产企业、销售商等共同做好校服工作。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加强行业自律保障校服品质。二、遵循市场原则,促进公平竞争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财政部关于促进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等精神和我省深入推进“一号工程”有关要求,加强对校服采购单位的指导监督,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采取地方保护。校服管理平台,汇聚校服管理的各种功能,打造一站式管理服务!重庆学校校服登记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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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定期向所在地质量监管部门及其所属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有关校服质量问题线索,并定期向所辖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供货企业名单,明确不得向其采购校服。一经发现采购校服质量问题,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妥善处理,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八、加强服务保障各地要加强统筹,指导区域内校服供货企业建立健全校服售后服务体系,为学生购买校服提供便利;要督导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校服企业,并作为是否续签合同及今后采购的评价参考;要采取多种措施对特殊困难学生实施校服费用减免,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校服;要用好信息化手段加强校服管理,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支撑,畅通学生家长全程参与表决渠道。九、引导规范着装各地各要制定校服穿着规范、明确管理要求。学生穿着校服应严谨、规范,不得敞胸露怀,衣着不整;校服应配套穿着,勤洗、勤换,保持干净整洁。要落实教育和引导学生规范着装工作,发挥校服校服文化建设和德育美育教育的作用。 重庆学校校服登记管理系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服保障政策一、政策目的为贯彻教育公平理念,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确保所有学生平等享有校园生活的基本条件,特制定本政策。该政策旨在通过校服费用减免措施,帮助困难学生自信融入校园,避免因经济原因影响学业参与。二、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本校在籍学生中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者,涵盖夏装、春秋装及冬装校服(如有)的申请、审核与实施全流程。三、减免对象(一)减免对象学生需提供有效证明,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持民政部门核发的《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供养人员:含未成年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供养证明。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证》或相关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