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根据有关部门、学校等单位反馈的情况,对诚实守信、质量优良、信誉良好、满意度高的校服供货企业纳入“红榜”并公开发布,供学校、学生及家长选购校服时优先选择。教育厅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查结果,建立校服供货企业“黑名单”制度,将连续两年抽检强制性标准不合格的校服供货企业列入“黑名单”,三年内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不得向其采购校服。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区校服供货企业“红榜”和“黑名单”制度。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建立校服供货企业和校服面料供货企业“红榜”和“黑名单”制度。(六)严肃责任追究。各地各校要将校服选购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选购单位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对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收取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幼儿园园服管理参照此实施意见执行。高等学校原则上不统一选购校服,对特殊院校及专业,如医学专业、警校、飞行学院等,需统一专业服装或制服的,参照此实施意见执行。 校服备案软件,快速处理备案信息,让学校校服备案不再是繁琐的任务!广东校服备案软件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自1995年以来,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校服工作,1999年底成立了北京市学生统一着装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学装中心)。2003年研制《北京市学生装管理办法》(京教办〔2003〕19号)确定全市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市教委成立由主管委领导任组长,有关处室及市学装中心有关人员组成的北京市学生统一着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学装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有关政策;市学装中心依据政策,管理协调相关工作。2014年,随着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市学装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学装办)设在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管理协调全市学生装工作。2015年,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市学装办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国家标准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要求,每年下发关于加强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强和促进全市中小学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确保校服品质与安全,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了我市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校服管理水平,强化校服品质保障。 北京学校校服登记管理系统校服备案系统,严格保密备案数据,为校服管理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中小学生着装工作应与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各项教育活动相结合,与促成中小学生良好的行为规范和礼仪常规相结合,与启迪中小学生的社会成员意识和培养集体主义精神、纪律观念相结合,促使学生规范着装成为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手段。附件:中小选用采购校服规范流程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3月17日附件中小选用采购校服规范流程一、召开班子会集体决策校服事项将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由领导集体决策,在与家长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采购年级、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供应企业服务年限等),并制定工作方案。会议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二、征集家长采购意向将班子会决策的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向所有家长征求意见,征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班子会会议纪要和家长表决结果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三、组建选用“家长采购意向征集”征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后,成立由管理人员、家长会、教师、学生、家长与社会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有意向购买校服学生的班级每班家长不得少于1人。
负责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的实施。在校服选购工作中,坚持“两个自愿”原则。一是自愿开展。开展要深入论证,并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如选用校服,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二是学生自愿购买。允许学生按照所在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五、遵循适度要求校服选用采购应根据“适宜、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套数。征订校服类型和套数要切实体现学生家长意愿,坚决制止化、化现象。为避免学生家庭一次性开支过大,各种类型校服不宜集中征订。毕业年级不得采购校服。鼓励有条件的逐步建立符合特质的校服档案(内容包括设计理念、款式、颜色、面料克重、制作工艺、历史价格、历史服务企业等),款式一旦确定,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六、规范采购程序无论是学生家长自费购买校服,还是使用财政或其他公益采购校服,各地各都必须依法依规、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学生家长自费购买校服按《中小选用采购校服规范流程》(详见附件)进行。七、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检查,对不按规范流程进行校服选购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并责令整改。 校服管理软件,轻松应对校服管理中的大小事务,让管理无后顾之忧!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学校或学生校服。同时,积极开展校服展演、样式遴选等工作,鼓励和引导专业设计人员、学生参与校服样式设计,充分考虑学生教学和活动需求,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兼顾面料选择,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校服的功能需求和文化品质,让中小学生校服更符合时代精神特征,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为广大学生身心成长提供安全、健康的保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史会明,联系电话: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教育信息化研培与传媒中心安健彤、梁磊,联系电话:,附件:中小学校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黑龙江省教育厅2023年6月2日附件中小学校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1.学校集体决策。校服选用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采购年级、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定校服选用工作方案。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及会议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公开。2.征集采购意向。学校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及会议纪要向涉及到的相应年级所有家长征求意见,坚持自愿原则,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校服备案平台,让校服备案工作告别繁琐,进入高效便捷的新时代!内蒙古校服备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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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用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3.选用选派作为采购人,参与评标工作。4.招标结果报选用确认。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的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六、公示采购结果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应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七、签订采购合同和校服费用支付公示到期后,由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并向家长、社会公布。校服费用由学生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已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将校服费用纳入代收费项目的,也可由统一收取后转交供货企业,不得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并及时公开校服费用收支情况。不得委托家长会代收校服费用。八、校服检查验收及监督要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原质检总—9——10—局第178号令)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学校要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批量发货前随机抽样或日常零星购买抽样的方式,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 广东校服备案软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服保障政策一、政策目的为贯彻教育公平理念,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确保所有学生平等享有校园生活的基本条件,特制定本政策。该政策旨在通过校服费用减免措施,帮助困难学生自信融入校园,避免因经济原因影响学业参与。二、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本校在籍学生中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者,涵盖夏装、春秋装及冬装校服(如有)的申请、审核与实施全流程。三、减免对象(一)减免对象学生需提供有效证明,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持民政部门核发的《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供养人员:含未成年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供养证明。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证》或相关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