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和省校服质量标准设计多种校服款式,家长、学生等投票确定本地区校服款式。各服装生产企业可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标准、款式制作和销售校服。家长根据需要自行在市场上购买。三是财政支付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通过财政采购的方式,为学生配发校服,同时保留供家长自行购买的方式和渠道。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选择一种作为本地本校校服管理的主要方式。(三)规范采购程序。校服采购程序主要包含:集体决策、征集家长采购意向、组建校服选用采购小组、市场调研、发布采购文件、确定供货企业、公示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代收和代付校服费用、校服验收、资料存档备案、售后服务及监督等。其中,校服采购合同应明确有无偿使用校服款式的权利,包含质量检测报告和调换、修补、增购等售后服务规定,增购校服不得高于合同价格。学生及家长可按实际需要单件购买,不得设置成套购买等强制条件。各地各校可参照《广东省中小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指引》(见附件)实施,全程公开采购过程。采购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可追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采用电子商务平台做好校服的购买、配送和评价工作,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服务质量。 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功能齐全,满足校服管理中多样化的需求!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

包括设计理念、款式、颜色、面料克重、制作工艺、历史价格、历史服务企业等)。各地各校必须依法依规,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校服选购。由学生家长自费购买校服的,严格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见附件)进行校服选购和费用收付。使用财政资金或公益资金进行校服采购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五、加强服务保障,强化监督问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职、违反程序进行校服选购的,要责令限期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对统一购买、接收校服的采购单位在接收校服时,未按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或对由供货企业直接供货至采购人未尽到提醒验货义务,导致学生购买到质量不合格校服产品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涉嫌滥用职权、收取回扣、等行为的,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依法严肃查处。要定期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通报辖区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及时反映有关校服质量问题线索。采购、选用单位发现校服质量问题,要时间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妥善处理。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宁夏学校校服管理平台选择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为学校校服管理带来便捷,提升工作效率!

负责具体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四、加强校服质量监管各学校购买的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接收校服时应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要建立留样封存制度,每批次产品各学校要随机抽取不少于2套(件)留样,并封存一年,以备待检。要落实校服检测“双送检”制度,即企业和学校均抽取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机构检验,对于存在安全风险、质量缺陷的产品,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进行维修、退换、召回等服务。要在选购前后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相关过程资料全部留档备查,有条件的可通过信息化方式归档管理。五、健全校服监管机制各地各学校要将校服选购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要建立本地区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将抽检强制性标准不合格的校服供货企业列入“黑名单”,各学校不得向其采购校服。要加大关爱力度,鼓励校服供货企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偿提供、**配发校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校服生产企业、销售商、中小学幼儿园等做好校服管理工作,省教育厅将定期开展校服选用工作督查检查。
不得滥用行力,妨碍异地供货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设置特定条件歧视中小企业,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四、优化选用管理在校服选用采购工作中,坚持“两个自愿”原则。学校遵循自愿开展原则,进行深入论证,加强信息公开,征询家长意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确定选用校服的学校须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和家长遵循自愿购买原则,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倡导探索学生校服循环使用模式,共同推动绿色发展。校服选用采购坚持“适宜、实用、够用”原则。学校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和套(件)数等,坚决化、化倾向。校服征订应当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意见,确保选择过程民主透明。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减轻家长经济负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校服档案。五、加强采购管理校服采购原则上以每3年为一个时段进行采购,毕业年级不得组织采购校服。使用非财政性资金进行校服采购的,学校在校服采购工作中要征询家长意见,制定或完善采购操作程序,全程公开采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 定制校服软件,满足学校独特需求,让校服管理更具特色,更符合学校文化!

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供货企业。规模较小的学校可以由所有相关家长投票,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由评定组织投票,也可以采用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的方式按规范流程确定供货企业。上述工作环节要形成会议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公开。6.公示采购结果。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向所有相关家长公示采购结果,包括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公示渠道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7.签订采购合同。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校服纳入代收费项目的地区,学校设置代收代付专款专户,专款**,并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8.校服检查验收。坚持执行“双送检”制度,按照合同约定,对同一批次校服实行两次检测,在校服生产前对面料抽样进行送检,检验合格后再生产;校服生产完成后对成品再次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再使用。重点查验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智能分类校服信息,查找起来方便又快捷!黑龙江学校校服备案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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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采购信息公开、“黑名单”及合同备案等制度,加强对校服选购工作的指导监督。不得滥用行力排除、限制公平竞争,不得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由学生家长自费购买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作为采购单位开展校服采购。二、规范校服采购(一)坚持“学生自愿购买”原则。鼓励并提倡中小学生统一着装上学。学校应深入论证、集体决策,并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如选用校服,须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校服征订前应发放“统一着装征求意见函”,原则上家长同意统一着装率需达到80%以上。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学生有特殊原因不愿购买校服的,可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予同意。(二)坚持“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学校应充分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长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套(件)数,提倡一校一款。校服设计制作应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和地方文化内涵,符合时代精神特征。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改变应通过书面方式征得80%以上学生家长同意。 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服保障政策一、政策目的为贯彻教育公平理念,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确保所有学生平等享有校园生活的基本条件,特制定本政策。该政策旨在通过校服费用减免措施,帮助困难学生自信融入校园,避免因经济原因影响学业参与。二、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本校在籍学生中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者,涵盖夏装、春秋装及冬装校服(如有)的申请、审核与实施全流程。三、减免对象(一)减免对象学生需提供有效证明,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持民政部门核发的《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供养人员:含未成年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供养证明。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证》或相关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