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具体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四、加强校服质量监管各学校购买的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接收校服时应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要建立留样封存制度,每批次产品各学校要随机抽取不少于2套(件)留样,并封存一年,以备待检。要落实校服检测“双送检”制度,即企业和学校均抽取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机构检验,对于存在安全风险、质量缺陷的产品,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进行维修、退换、召回等服务。要在选购前后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相关过程资料全部留档备查,有条件的可通过信息化方式归档管理。五、健全校服监管机制各地各学校要将校服选购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要建立本地区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将抽检强制性标准不合格的校服供货企业列入“黑名单”,各学校不得向其采购校服。要加大关爱力度,鼓励校服供货企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偿提供、**配发校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校服生产企业、销售商、中小学幼儿园等做好校服管理工作,省教育厅将定期开展校服选用工作督查检查。专业服务,品质保障,让校服成为学生的荣誉和骄傲,助力学校提升教育质量。新疆校服管理平台

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以及其他特殊家庭学生等的校服保障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减免校服费或无偿提供校服。对采取减免或无偿提供校服的,可由财政统一买单或纳入学生资助体系,予以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向中小学生配发校服,并优先配发给农村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学校或学生校服。传递正能量,为祖国的花朵们贡献一份力量。辽宁中小学校服管理系统学校校服软件定制,根据学校特点量身打造,提升校服管理满意度!

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是本校校服选购管理工作的主体,负责本校校服选用采购的实施,制定本校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细则,充分发挥校服德育美育作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责任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部门联动的监管保障工作机制,对校服选用采购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和省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地区中小学生校服选购管理办法,建立校服评议、采购信息公开、“黑名单”及合同备案等制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生产、销售环节校服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联合教育部门每年定期开展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有条件的联合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督促、校服生产企业、销售商等共同做好校服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通过行业自律保障校服品质。二、加强领导,规范选购管理(一)坚持自愿原则。校服承载重要育人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统一着装上学。在校服选购工作中,坚持“两个自愿”原则。遵循自愿开展原则,要开展深入论证,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方可选用或更换校服。如确定选用校服,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和家长遵循自愿购买原则。
教育厅根据有关部门、学校等单位反馈的情况,对诚实守信、质量优良、信誉良好、满意度高的校服供货企业纳入“红榜”并公开发布,供学校、学生及家长选购校服时优先选择。教育厅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查结果,建立校服供货企业“黑名单”制度,将连续两年抽检强制性标准不合格的校服供货企业列入“黑名单”,三年内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不得向其采购校服。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区校服供货企业“红榜”和“黑名单”制度。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建立校服供货企业和校服面料供货企业“红榜”和“黑名单”制度。(六)严肃责任追究。各地各校要将校服选购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选购单位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对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收取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幼儿园园服管理参照此实施意见执行。高等学校原则上不统一选购校服,对特殊院校及专业,如医学专业、警校、飞行学院等,需统一专业服装或制服的,参照此实施意见执行。 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让校服信息管理跟上信息化时代步伐!

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要健全完善校服验收程序,建立质量验收台帐,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实行“双送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指派的专门机构应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由送检单位自行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实行“黑名单”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检验检测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按照我省年度部门联合监管计划开展中小学生校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将进行通报。学校不得向“黑名单”企业采购校服。五、做好服务保障各地要完善校服售后服务渠道,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采购单位应要求校服供货企业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校服服务体系,提供相对固定的购买渠道,备足货源,方便学生家长及时购买、调换。要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校服管理系统,实现校服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提升管理质量!内蒙古学校校服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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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学校或学生校服。同时,积极开展校服展演、样式遴选等工作,鼓励和引导专业设计人员、学生参与校服样式设计,充分考虑学生教学和活动需求,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兼顾面料选择,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校服的功能需求和文化品质,让中小学生校服更符合时代精神特征,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为广大学生身心成长提供安全、健康的保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史会明,联系电话: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教育信息化研培与传媒中心安健彤、梁磊,联系电话:,附件:中小学校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黑龙江省教育厅2023年6月2日附件中小学校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1.学校集体决策。校服选用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采购年级、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定校服选用工作方案。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及会议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公开。2.征集采购意向。学校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及会议纪要向涉及到的相应年级所有家长征求意见,坚持自愿原则,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新疆校服管理平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服保障政策一、政策目的为贯彻教育公平理念,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确保所有学生平等享有校园生活的基本条件,特制定本政策。该政策旨在通过校服费用减免措施,帮助困难学生自信融入校园,避免因经济原因影响学业参与。二、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本校在籍学生中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者,涵盖夏装、春秋装及冬装校服(如有)的申请、审核与实施全流程。三、减免对象(一)减免对象学生需提供有效证明,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持民政部门核发的《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供养人员:含未成年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供养证明。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证》或相关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