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的内容与要求在《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中已提出应急照明可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第九章第二节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中第十章第二节“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中规定了应设的部位。这样,设计人员根据使用特点及甲方要求,在控制上采取不同的方法,使应急照明设计出现了千姿百态、百花齐放的局面。(1)疏散照明。。(2)安全出口标志灯。(3)备用照明与安全照明。高效防爆灯,安全节能双赢。梅州防爆照明灯供应

应急照明的设计还需考虑到不同年龄段人群的需求。在养老院、老年公寓等老年人居住场所,应急照明不仅要满足基本的照明和疏散要求,还要考虑老年人视力下降、行动不便等特点。灯具的亮度应适中,避免过亮或过暗对老年人眼睛造成刺激或影响其视觉判断。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更大、更清晰的字体和图案,并且在通道和关键位置设置辅助引导设施,如扶手旁的局部照明和地面的夜光疏散指示标识,方便老年人在夜间或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顺利地疏散。对于儿童活动场所,如幼儿园、小学等,应急照明的设计要注重安全性,灯具应采用无锐角、不易破碎的材料,防止儿童在疏散过程中受伤。韶关防爆照明灯防爆灯,照亮危险区域的明灯。

疏散照明。疏散照明包括疏散指示照明,即标志出口位置的“出口标示灯”和引导指向出口的“指向标示灯”及用于满足疏散通道照明要求的“疏散照明灯”。通常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指示灯采用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具。正常时,蓄电池处于充电状态。当正常电源断电后,灯具本身进行电源切换,由蓄电池供电,此种灯通常采用三线制配电。疏散照明灯的布置,有的采用灯具,正常时不点燃,火灾或事故时点燃。这样布置无论灯具占不占正常灯位,都使得灯具布置较为凌乱。有的选用与所在场所一致灯具,此灯占居正常灯位。这样就带来了控制的问题,必须保证正常时和非正常时均能点燃,对此,设计时是必须予以考虑的。根据经验,走廊的疏散灯可以隔灯布置应急灯,不再另设应急照明灯,这样既可满足正常时的照明标准,也可达到事故时的照明要求。对于档次较高的建筑内的走廊可全部按疏散照明要求设计。对营业厅的疏散照明,面积较大的营业厅,不仅需在安全出口设置安全指示,还应在营业厅内设置事故照明。在设计时采用在营业厅内设有正常照明配电箱和事故照明配电箱。事故照明箱既可为双电源自动切换,也可采用蓄电池维持继续照明。正常照明的灯具为二线配电.事故照明箱的灯具为三线配电。
应急照明的维护与保养是保障其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的重要环节。定期对应急照明灯具进行外观检查,查看外壳是否有破损、变形,灯罩是否清洁,有无灰尘或污垢遮挡光线。对于自带蓄电池的灯具,要定期检测蓄电池的容量和性能,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深度放电测试,检查蓄电池在充满电后能否达到规定的续航时间。同时,还要检查应急照明的线路连接是否牢固,有无松动、老化、短路等现象,确保在市电中断时能顺利切换到蓄电池供电。此外,对应急照明系统的控制装置也要进行检查和测试,保证其能够准确接收信号并正常切换工作状态,如与火灾报警系统的联动功能是否正常等。坚固耐用,防爆照明值得信赖。

应急照明的成本控制也是一个重要方面。在满足应急照明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要合理选择灯具、电源设备、控制装置等。对于一些小型场所,可以采用性价比高的自带蓄电池式应急照明灯具,通过优化灯具的布局和容量配置,降低设备采购成本。在大型场所,虽然集中式应急照明供电系统初期投资较大,但从长期运行和维护成本来看,其可靠性高、便于管理的优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初期投资。此外,在灯具的选择上,优先考虑节能型的LED光源,不仅可以降低能耗成本,还能减少因更换灯具而产生的维护成本,通过综合的成本控制措施,使应急照明系统在经济上更加合理可行。专业防爆,照明安全两不误。智能控制防爆照明灯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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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原理简介该应急灯电路原理如图1所示。电源变压器T1、整流二极管VD1~VD4、C1、R1、VD5、VD6组成充电、供电指示电路:VT.T2、R2、C2、VD7、R3、C3等组成LC自激振荡电路;SA1用于接通振荡电路的供电:C4为滤波电容。市电供电正常时,220V交流电压经T1降压、VD1~VD4整流及C1滤波后,得到约14V直流电压,经隔离二极管VD6给12V蓄电池充电。同时,指示灯VD5点亮,指示市电供电正常。市电停电后,指示灯VD5熄灭。若在白天不需照明时,则不必闭合SA1,振荡电路将不工作,应急灯不亮;而在夜晚需照明时,可合上SA1,振荡电路起振,应急灯点亮。梅州防爆照明灯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