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照明。疏散照明包括疏散指示照明,即标志出口位置的“出口标示灯”和引导指向出口的“指向标示灯”及用于满足疏散通道照明要求的“疏散照明灯”。通常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指示灯采用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具。正常时,蓄电池处于充电状态。当正常电源断电后,灯具本身进行电源切换,由蓄电池供电,此种灯通常采用三线制配电。疏散照明灯的布置,有的采用灯具,正常时不点燃,火灾或事故时点燃。这样布置无论灯具占不占正常灯位,都使得灯具布置较为凌乱。有的选用与所在场所一致灯具,此灯占居正常灯位。这样就带来了控制的问题,必须保证正常时和非正常时均能点燃,对此,设计时是必须予以考虑的。根据经验,走廊的疏散灯可以隔灯布置应急灯,不再另设应急照明灯,这样既可满足正常时的照明标准,也可达到事故时的照明要求。对于档次较高的建筑内的走廊可全部按疏散照明要求设计。对营业厅的疏散照明,面积较大的营业厅,不仅需在安全出口设置安全指示,还应在营业厅内设置事故照明。在设计时采用在营业厅内设有正常照明配电箱和事故照明配电箱。事故照明箱既可为双电源自动切换,也可采用蓄电池维持继续照明。正常照明的灯具为二线配电.事故照明箱的灯具为三线配电。防爆照明灯,点亮安全每一刻。肇庆防水型防爆照明灯

带指示方向的“安全出口”标志(荧光型),一般安装在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带指示方向的“安全出口”标志(灯光型),一般安装在距地面Im以下的墙面上。带指示方向的“安全出口”标志(灯光型吊装),一般安装在楼梯口的正上方。安装在地面的疏散指示标志,指向安全出口的位置。疏散指示标志安装在疏散走道间距是多少?答:1.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的距离不应大于20m2.沿袋形走道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之间的距离不大于10m3.在疏散走道转角处不大于1m广州疏散防爆照明灯防爆照明灯,防误触防短路,多重安全防护加持,让光明在危险地带也能可靠绽放。

应急照明的设计还需考虑到不同年龄段人群的需求。在养老院、老年公寓等老年人居住场所,应急照明不仅要满足基本的照明和疏散要求,还要考虑老年人视力下降、行动不便等特点。灯具的亮度应适中,避免过亮或过暗对老年人眼睛造成刺激或影响其视觉判断。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更大、更清晰的字体和图案,并且在通道和关键位置设置辅助引导设施,如扶手旁的局部照明和地面的夜光疏散指示标识,方便老年人在夜间或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顺利地疏散。对于儿童活动场所,如幼儿园、小学等,应急照明的设计要注重安全性,灯具应采用无锐角、不易破碎的材料,防止儿童在疏散过程中受伤。
防爆照明灯是一种专为易燃易爆环境设计的照明设备,通过特殊结构防止内部电弧或高温引发外部爆。根据防爆形式可分为隔爆型(Ex d)、增安型(Ex e)、本安型(Ex i)等。隔爆型通过坚固外壳隔绝内部爆;增安型通过增强绝缘性减少火花风险;本安型则限制电路能量,确保无法引燃气体。这类灯具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矿井等危险场所,需符合国际标准(如IEC 60079)和国内GB 3836标准。选型时需根据环境中的气体类型(如甲烷、氢气)和温度组别(T1-T6)匹配防护等级。防爆照明灯,危险环境不黑暗。

应急照明在高层住宅中的设计要遵循相关规范和标准。高层住宅楼层高、居住人员多,疏散时间较长,对应急照明的要求更为严格。楼梯间、电梯前室、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必须设置应急照明,且灯具的照度、间距等都有明确规定。例如,楼梯间的应急照明照度不应低于5勒克斯,灯具间距不宜大于20米。同时,高层住宅的应急照明系统还应具备备用电源自动投入功能,当市电停电时,备用电源能迅速切换供电,确保应急照明不间断。此外,为了便于居民在紧急情况下使用,应急照明灯具的开关应设置在明显且易于操作的位置,如楼梯间的墙壁上靠近扶手处,并且要有明显的标识,让居民能够快速找到并开启应急照明。强光防爆,危险环境无忧照明。清远地下矿井防爆照明灯
采用防爆材料与工艺,防爆照明灯无惧火花与高温,为特殊作业环境点亮安全灯塔。肇庆防水型防爆照明灯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2)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可理解为:①医疗建筑和老年人照料设施,整栋建筑不应少于1.0h;②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下同)大于100000㎡时,整栋建筑不应少于1.0h;③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0㎡,但地下、半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整栋建筑不应少于1.0h;④单独建造的地下、半地下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整栋建筑不应少于1.0h。3)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肇庆防水型防爆照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