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农药制剂药效资料:效益分析;申请登记作物及靶标生物概况;对已登记产品的可替代性分析及效益分析报告;药效试验资料;室内生物活性试验资料;室内作物安全性试验资料;田间小区药效试验资料;大区药效试验资料;抗性风险评估资料;室内抗性风险试验资料;田间抗性风险监测方法;其他资料;对田间主要捕食性和寄生性天敌的影响;对邻近作物的影响;产品特点和使用注意事项;境外在该作物或防治对象的登记使用情况;其他与该农药品种和使用范围有关的资料;综合评估报告;残留资料:植物中代谢试验资料;动物中代谢试验资料;环境中代谢试验资料;农药残留储藏稳定性试验资料;残留分析方法;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资料;加工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试验资料;其他国家登记作物及残留限量资料。《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其他要求。广元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登记备案

化学农药制剂产品化学资料:有效成分和安全剂、稳定剂、增效剂等其他限制性组分的识别;原药(母药)基本信息;产品组成;加工方法描述;工艺流程图;各组分加入的量和顺序;主要设备和操作条件;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措施描述;理化性质;产品质量规格;外观;有效成分含量;相关杂质含量;其他限制性组分含量;其他与剂型相关的控制项目及指标;与产品质量控制项目相对应的检测方法和方法确认;产品中有效成分的鉴别试验方法;有效成分、相关杂质和安全剂、稳定剂、增效剂等其他限制性组分的检测方法和方法确认;其他技术指标检测方法;产品质量规格确定说明;常温储存稳定性试验资料;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与检测方法验证报告;包装(材料、形状、尺寸、净含量)、储运(运输和储存)、安全警示、质量保证期等;毒理学资料:急性经口毒性试验资料;急性经皮毒性试验资料;急性吸入毒性试验资料;眼睛刺激性试验资料;皮肤刺激性试验资料;皮肤致敏性试验资料;健康风险评估需要的高级阶段试验资料;健康风险评估报告。成都农药生产许可证登记办理流程农药登记证不可转让,农药登记资料可以转让。

复肥品种和磷肥品种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017年6月29日,《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号)发布,化肥继续由省级人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复肥和磷肥产品是明确列入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化肥产品。《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复肥产品部分)》规定,复肥产品划分为复合肥料、掺混肥料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等3个单元。其中,复合肥料包括复合肥料、硝基复合肥料、缓释复合肥料、控释复合肥料、硫包衣缓释复合肥料、脲醛缓释复合肥料、稳定性复合肥料、无机包裹型复合肥料等。掺混肥料包括掺混肥料、缓释掺混肥料、控释掺混肥料、脲醛缓释掺混肥料、稳定性掺混肥料、硫包衣缓释掺混肥料、无机包裹型掺混肥料等。
根据新标准《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要求:1、应标明经依法登记注册并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和/或经销者和/或进口商的名称、地址。生产者和/或经销者和/或进口商的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肥料企业的名称或合法商标的字样。地址的标注规定不应与有关法律法规相矛盾。进口产品还应标注原产国/地区名称。进口商名称和地址均不应使用简称。2、国产产品应在产品合格质量证明书、产品外包装上或用易于识别的电子信息(二维码、条形码)的方式标明肥料产品的生产日期或批号。3、进口产品应标注进口合同号,通过国产产品的生产日期或批号、或进口产品的进口合同号,应可追朔相应产品质量检验的结果。*在产品标准中要求标明有效期或保质期时,应标明有效期或保质期,并添加产品有效期的备注。4、新增:如产品有强制性国家标准,应标明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如标明国家或行业标准中未包括的其他元素或添加物,此时除标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外,还应同时标明含有添加物检测方法的在备案有效期内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中的方法应是国内、国外文献中的该添加物的**检测方法。企业标准制定的的几种情况。

如何查询农药登记申请进展情况?登录农业农村部***服务平台,输入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查询。网上申请中出现技术问题如何解决?向系统维护人员反映或电话咨询农业农村部***服务大厅农药窗口。哪些组织和个人可以申请农药登记?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当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新农药研制者可以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农业农村部***服务大厅已经受理但未批准登记的农药产品,是否可以在市场上销售或授权其他企业使用登记资料?不可以。申请农药登记应提交哪些资料?依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农业部第2569号公告)规定,提交相应的申请资料。如何缴纳登记费?根据有关规定,停征农药登记费。农业部登记肥料资料要求。广元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登记备案
肥料登记的流程和费用?广元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登记备案
农药登记常见问题:如何查询农药登记申请进展情况?登录中国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输入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查询。网上申请中出现技术问题如何解决?向系统维护人员反映或电话咨询农业农村部***服务大厅农药窗口、59191803。哪些组织和个人可以申请农药登记?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当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新农药研制者可以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农业农村部***服务大厅已经受理但未批准登记的农药产品,是否可以在市场上销售或授权其他企业使用登记资料?不可以。申请农药登记应提交哪些资料?依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农业部第2569号公告)规定,提交相应的申请资料。如何缴纳登记费?根据有关规定,停征农药登记费。广元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登记备案